10月9日,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七次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永强、白秀华、宾怀忠、李晓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市人大代表议案,补选郑程为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,免去罗顺辉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免去蒙洪平的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任命罗勤阳为营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任命兰林为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辞职事项,决定接受罗顺辉辞去营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;接受蒙洪平辞去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接受张小刚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。
会议讨论了代理事项,决定罗勤阳代理营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、兰林代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,被任命人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。
李涛在讲话中希望罗勤阳、兰林两位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,旗帜鲜明讲政治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履好承诺、不违誓言,切实增强人大意识,自觉接受人民监督,坚持依法履职,扎实工作,靠实干担当宪法使命和政治责任,用实绩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,为奋力谱写现代化营山建设新篇章贡献新的力量。
会议期间,还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2次主任会议,审议了有关事项。
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游远,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任震列席会议;县政协副主席熊伟应邀列席会议;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,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,县人大机关调研员,各乡镇人大主席(含提名人选)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,县人大各专委会、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(含提名人选),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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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营山人大
